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原司長、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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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與廣東省汕尾市監委對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原司長、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姚前背棄初心使命,不講政治,貪圖虛名,以金融科技專家自居,為一己之私不遺余力扶持特定科技服務商,甘做圍獵者的“重點培養對象”。濫用政策建議權、制定權、執行權等監管權力,棄守科技監管職責,在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拓展業務、軟硬件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利用虛擬貨幣等進行權錢交易。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茅臺酒等貴重物品和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租車等費用交由監管對象支付,違規借用監管對象大額錢款,違規投資入股企業。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姚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姚前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姚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廣東省汕尾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姚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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