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6000家機構、8000億資本!小貸公司迎強監管:貸款不得先行扣利息、保證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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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百分之十,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百分之十五。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對單戶用于消費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單戶用于生產經營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一千萬元。
在貸款用途上,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且不得用于以下用途: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投資;股本權益性投資;償還貸款或償還其他融資;法律、行政法規、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禁止的其他用途。
在貸款利率上,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將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利息、費用與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為綜合實際利率,并折算為年化形式,在借款合同中載明,且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金額,足額向借款人支付貸款本金,不得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原則,合理確定并逐步降低服務小微企業、農戶和個人消費者的綜合實際利率水平,支持普惠金融發展,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效能。
截至2023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6550家,實收資本8226億元,貸款余額8431億元。其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179家,實收資本1590億元,貸款余額1739億元。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規定的過渡期內逐步達到本辦法各項規定的要求。過渡期不超過1年,其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單戶生產經營貸款上限1000萬元的過渡期不超過2年,確需延長的報金融監管總局同意。(文心/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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