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金融監管!中央政治局審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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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召開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審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
會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制定出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就是要進一步推動在金融領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壓實金融領域相關管理部門、金融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督促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落實好全面加強金融監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各項任務。
會議強調,要切實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堅持嚴字當頭,敢于較真碰硬,敢管敢嚴、真管真嚴,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推動金融監管真正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將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在金融領域樹立起來并長期堅持下去。

WEMONEY研究室獲悉,5月27日下午,金融監管總局召開黨委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貫徹落實舉措。

金融監管總局黨委會議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要全力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有計劃、分步驟開展工作。要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要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指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方式開展債務重組、置換。
會議指出,要全面落實強監管嚴監管要求,真正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著力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加快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全面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嚴肅查處影響金融穩定、破壞市場秩序、造成重大風險的違法違規問題。要推動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建立健全監管責任歸屬認領和兜底監管機制,真正做到同責共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劉雙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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