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銀行被罰319.2萬元!煙臺銀行副行長、總會計師合計被罰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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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六項違法違規行為,煙臺銀行被罰319.2萬元
文|王彥強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公布的最新罰單顯示,煙臺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占壓財政資金;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六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87.45元、罰款319.2萬元的處罰,總計罰沒金額近320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5年7月2日,處罰信息公示期為五年。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官網
同時,張某偉(時任煙臺銀行副行長),被罰款25000元;徐某文(時任煙臺銀行總會計師),被罰款15000元。
年報顯示,2024年,煙臺銀行實現營業收入28.06億元,同比增長36.48%;實現歸母凈利潤3.68億元,同比增長11.62%。
截至2024年,該行的資產總額為1573.67億元,較上年增長12.73%;貸款總額810.05億元,較上年增長12.80%;存款總額為1280.58億元,較上年增長17.56%。
從資產質量來看,截至2024年,煙臺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16%,撥備覆蓋率為270.47%。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7.92%。
2025年第一季度,煙臺銀行實現營業收入7.05億元,同比下滑5.98%;實現歸母凈利潤2.55億元,同比增長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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