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郵儲銀行一支行拒不配合法院執行 被罰100萬 負責人拘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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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郵儲銀行禮泉縣支行銀行拒不配合法院執行,被處罰100萬,負責人李某被拘留15日并罰款10萬元。”
1月24日,郵政儲蓄銀行禮泉縣支行成為被執行人,標的為100萬元,執行法院為安康鐵路運輸法院。
而這牽出一樁銀行拒不配合執行的案件。
據“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公眾號24日消息,1月23日,安鐵法院對拒不協助法院凍結、扣劃存款的陜西某銀行開出百萬罰單,銀行負責人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依法決定對其拘留十五日罰款十萬。
從視頻內容看,該銀行就是陜西郵政儲蓄銀行禮泉縣支行。

安鐵法院辦理的陜西某公司與某縣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協議一案,系省高院交叉執行重點案件。1月22日,該案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經查詢得知,被執行人相關部門在該銀行有存款數千萬元。執行法官于當日11時即向該銀行送達執行裁定書以及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等協助執行文書。但該銀行工作人員以審核人員下班、扣劃需銀行負責人簽字、系統審核不通過等原因,拒不協助該院辦理凍結、扣劃業務。直到當日19時以大額轉款系統關閉為由,僅扣劃1400余元。
執行法官于當日12時開始,通過直接聯系、銀行工作人員代為聯系,多次撥通該銀行負責人李某電話,要求其到單位協助執行,但該負責人卻在表示盡快到達后屢屢爽約。
最終該負責人經法院多次警告,才于19時20分到達銀行,其故意規避、拖延、拒不配合法院執行的行為,嚴重妨害了法院正常執行工作,致使存款未能扣劃到位。
鑒于該銀行拒不履行協助義務、銀行負責人阻礙法院執行職務,法院對該銀行負責人進行詢問,該銀行負責人對銀行及自身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為維護司法權威,保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抗拒執行行為,安鐵法院果斷亮劍,根據違法行為事實、后果,決定對協助執行人陜西某銀行罰款100萬元,對該銀行負責人拘留15日并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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