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養牛就能獲取13%收益?實則暗藏非法集資風險!四部門嚴查“云養經濟”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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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養殖”模式近年借助互聯網東風迅速走紅。與此同時,以“云認養”為代表的“云養經濟”悄然興起,主要涵蓋“云養殖”“代養殖”“云種植”“云種菜”等形式。“云認養”在認養對象、認養模式、營銷手段、所涉產業結構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突破,還能讓消費者體驗從田間到餐桌的樂趣。
但這種農業新生態模式,卻在短短數年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例如有的不法分子,以“線上認養牛、年化收益6%-13%”為噱頭,通過寄送虛假宣傳刊物、發布偽造牧場視頻等手段騙取信任。類似于編造虛假養殖種植項目,以“穩賺不賠”“高額回報”等話術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從事非法集資活動,致使群眾財產遭受嚴重損失,社會影響惡劣。
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云養經濟”領域欺詐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劍指借"云養殖""云種植"之名實施的新型金融欺詐行為。
披著科技外衣的"云養經濟"呈現出復雜騙局特征。監管指出,“云養經濟”領域的欺詐活動往往以“農業+科技”為噱頭,炒作田園生活、有機生態、智慧農業等熱點,偽造視頻圖片虛構或夸大養殖、種植場景,炮制低風險、高收益的農業投資假象,并以種養收益分紅、農特產品返還誘導投資者入局。該類欺詐活動網絡屬性強,監管和追蹤難度大,同時涉嫌非法集資、傳銷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不僅使廣大投資者遭受直接經濟損失,而且擾亂了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秩序,破壞了農業產業發展環境,加之其波及范圍廣,極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需要高度重視。
針對這一新型欺詐模式,四部門聯合建立立體化防控體系。農業農村部門對種植、畜牧、漁業等具體行業和相關農業經營主體參與“云養經濟”的情況開展全面摸底,重點摸清相關行業和經營主體涉嫌參與“云養經濟”領域欺詐活動的線索,并動態關注相關風險的新苗頭、新變種。發現的重要情況要及時與同級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會商和案件移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經營主體申請在名稱中使用“云種植、云養殖”等特定字樣的,及時將有關經營主體登記信息推送至同級農業農村、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等部門,便于相關部門開展風險預警。
通知提出,農業農村部門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著力構建起“云養經濟”領域欺詐活動的線索監測、發現移交的工作閉環;積極動員農村地區干部群眾和農業經營主體主動舉報問題線索;對于涉嫌“云養經濟”領域欺詐活動的相關主體和機構,視情況減少相關支持。相關部門要共同加強輿情監測管控,積極開展正向宣傳引導,嚴防惡意炒作,及時回應社會公眾關切,對利益受損的群體做好必要的關懷幫助,著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同時,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各級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機制監測發現的“云養經濟”領域欺詐活動問題線索,要及時通報同級農業農村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風險的職能定位,對移交的問題線索要加強核查,做好風險研判。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主動與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信息共享,推動形成防范和處置“云養經濟”領域欺詐風險的數據集,力爭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風險消。公安機關對農業農村、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監管等部門移送的“云養經濟”領域涉嫌犯罪案件,及時進行審查,依法打擊犯罪,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和農業產業健康發展。
事實上,今年1月,上述四部門已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云養經濟”領域欺詐風險的提示》提醒公眾,農業產業周期較長、利潤率有限,應提高對“云養經濟”領域相關風險的防范意識,做到對高額返利不動心、對宣傳炒作不盲信、對熟人介紹不盲從,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高利保本是陷阱”。同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合規開展日常生產經營,不超范圍經營或違規從事金融活動,不與五花八門的“云養經濟”平臺合作,避免逾越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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