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蒙商銀行及10名責任人被罰超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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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彥強
近日,據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蒙商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893.4萬元。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官網
同時,因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蒙商銀行10名高管合計被罰36.6萬元。其中,時任蒙商銀行包頭分行行長管某被罰款2.4萬元;時任蒙商銀行信用卡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李某春被罰款6.9萬元;時任蒙商銀行金融部總經理薩某某娃被罰款5.8萬元;時任蒙商銀行錫林郭勒分行行長王某軍被罰款2.4萬元;時任蒙商銀行內控合規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規部總經理王某被罰款4.5萬元;時任蒙商銀行金融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王某磊被罰款5.8萬元。
時任蒙商銀行總行營業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王某鼎被罰款2.4萬元;時任蒙商銀行通遼分行副行長、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魏某祥被罰款2萬元;時任蒙商銀行鄂爾多斯市分行行長徐某被罰款2.4萬元;時任蒙商銀行烏海分行副行長<主持工作> 趙某源被罰款2萬元。上述高管合計被罰36.6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3年6月,蒙商銀行興安盟分行就因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36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蒙商銀行的前身為包商銀行,曾因嚴重信用風險,在2019年5月24日,由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接管。
為穩妥處置包商銀行風險、最大限度保護客戶和員工合法權益,蒙商銀行應運而生,2020年4月30日,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公司會同建設銀行、徽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包頭市財政局,以及部分有實力的國有企業聯合發起設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0億元,
業績方面,蒙商銀行2022年實現營收32.23億元,同比下滑39.89%;對應的凈利潤為0.65億元,同比下滑90.64%。
據蒙商銀行官方披露,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該行授信類關聯交易余額38.57億元,第四季度服務類、存款和其他類型關聯交易金額約8.6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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