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被開除黨籍:濫用金融監管權,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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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顯示,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鄂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上徹底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和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蔡鄂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蔡鄂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1年7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蔡鄂生出生于1951年,2005年12月任中國銀監會副主席,2013年6月退休,在金融監管領域工作長達34年。歷經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司、利率儲蓄管理司、銀行司、銀行監管二司等多個部門,擔任過金融管理司司長,銀行司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司長。
附:蔡鄂生簡歷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
1968.12--1970.12山西省絳縣農村插隊
1970.12--1975.04解放軍高炮七十一師六三一團戰士
1975.04--1978.02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干部
1978.02--1982.02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02--1984.06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干部
1984.06--1986.10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體改處副處長(其間:1985.03--1985.07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學習)
1986.10--1988.0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三處處長
1988.03--1990.07中國人民銀行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處處長
1990.07--1992.0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體改司規劃試點處處長
1992.03--1994.01中國人民銀行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
1994.01--1994.05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司長
1994.05--1998.07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司長(其間:1995.03--1995.07中央黨校學習)
1998.07--1998.09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司長
1998.09--2000.02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
2000.02--2001.05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兼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1.05--2005.12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其間:2004.09--2005.01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B班學習)
2005.12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
2021.07 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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