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考試吃考試 靠培訓吃培訓 中國銀行業協會原副秘書長郭三野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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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郭三野在招聘考試、人員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有關考試、教育培訓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大興區監委對中國銀行業協會原副秘書長郭三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郭三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業務合作方的旅游安排,收受下屬、業務合作方禮品、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招聘考試、人員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有關考試、教育培訓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郭三野身為社團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律規矩意識,靠考試吃考試,靠培訓吃培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且絕大部分受賄事實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甚至在黨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郭三野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郭三野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北京市大興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簡歷顯示,郭三野,男,漢族,1970年2月出生,湖北浠水人,
199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7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
1995年7月至2007年12月,郭三野歷任東風創普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長,中國對外建設總公司企業管理部處長,中外建華誠城市建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濟師、副總經理;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國銀行業協會教育培訓部主任。
2008年12月至今,任中國銀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在擔任副秘書長期間,于2013年5月,兼任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院務總監,2015年5月至今,兼任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副院長兼院務總監。
今年2月28日,郭三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