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農商行580萬罰單背后:同業業務頻現違規,董事長陸向陽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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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劉雙霞
農商行首家同業市場做市商——江南農商行因同業業務違規被罰。
近日,江南農商行因同業業務專營改革不到位等被監管開出580萬罰單,該行董事長陸向陽也一同被罰。同業業務罰單背后,折射出農商行的經營困境。

01董事長陸向陽一同被罰
2月11日,銀保監會常州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同業業務多項違規,被罰款580萬元。
江南農商行此次被罰涉及多項同業業務違規。據披露,該行涉同業業務專營改革不到位、同業拆借不審慎、理財資金違規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同業投資未做實穿透管理、理財資金間接投資本行信貸資產、非標投資未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未將資金業務納入統一授信、與無授信額度的交易對手開展資金業務、未向理財產品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超資金需求向企業提供融資、貸款“三查”不到位、同業交易對手選擇不審慎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一同被罰的還有江南農商行8位負責人,其中包括該行現任董事長陸向陽。
陸向陽因對江南農商行同業業務專營改革不到位負主要領導責任,被常州銀保監分局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履歷顯示,陸向陽出生于1966年,2005年至2009年任武進農商行行長,2010年至2013年任江南農商行行長,2013年1月至今任江南農商行董事長。
事實上,這并非江南農商行首次因同業業務被罰。2020年1月,因“同業授信不審慎致使業務形成風險;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不到位”,江南農商行被罰款95萬元。2020年8月,江南農商行因“開展同業投資業務過程中提供信用擔保”,被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02農商行首家同業市場做市商
江南農商行是全國首家地市級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至2020年末,該行資產總額4124.85億元。按照2020年資產規模看,江南農商行排在農商行前十位。值得一提的是,同為江蘇地區農商行,常熟農商行、張家港農商行等均已上市,江南農商行在2018年傳出上市消息后,至今仍未有新進展。
據報道,江南農商行是做市新規下第一批23家簽署協議的機構之一,也是全國農商行第一家簽署協議的機構。
早在2015年,江南農商行就拓寬同業融資渠道,不斷增加同業負債來源,至2015年10月末共發行同業存單68期,金額達到180.60億元,在江蘇省內農商行序列發行頻率和規模均列第一,在全國農商行序列頻率和規模分別排名第一位和第四位。
此后,該行不斷加大同業業務規模。2021年1-9月,該行共發行同業存單271期,實際發行量562.2億元,余額344.43億元。該行披露的2022年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擬發行600億元同業存單。
從2017年初,監管開始收緊銀行同業業務監管。2017年3月,銀保監會在同業業務上先后下發45號文、46號文和52號文等多份監管文件,并開展了市場上俗稱的“三三四”檢查,涉及到的“監管套利”和“空轉套利”兩方面覆蓋了同業、理財、票據和信貸等業務。
之后,2018年一季度評估時起,監管將資產規模5000億元以上的銀行發行一年以內同業存單納入MPA同業負債占比指標進行考核。近年來,監管也不斷加大對銀行同業業務違規的處罰力度。
聚焦到農商行,農商行的同業業務起步相對較晚,近年來由于貸款等業務展業困難,同業業務成為了不少農商行新的利潤增長點。分析人士指出,部分農商行出于對短期利潤增長和規模擴張追求,過度發展同業業務,但其風險管控能力卻無法與業務發展相匹配,導致資金業務風險快速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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